Function函式,函式和Sub程序很像,也是可以自己寫出一個具功能的程式區塊,以方便重複使用,差別在於Function函式有傳回值,而Sub程序沒有傳回值。
在Visual Basic程式的函數語法,如下所示:
[Public | Private] Function 名稱 [As 資料型態]
程式區塊
Return 值 | 名稱 = 值
End Function
As之後是傳回值的資料型態。函數傳回值是使用Return關鍵字來傳回值,或將函數名稱指定成需要傳回的值。
例如:將1加到10的For/Next迴圈的程式區塊,轉換成AddToTen()函數,如下所示:
Function AddToTen()Dim intI, intTotal As IntegerFor intI = 1 To 10IntTotal = intTotal + intINext intIReturn intTotalEnd Function
函數使用Return傳回最後結果。傳回值也可以將函數名稱指定成傳回值,如下所示:
AddToTen = intTotal
函數因為擁有傳回值,通常都是在指定敘述來執行函數呼叫,並且位在指定敘述的右邊,如下所示:
lblOutput.Text = AddToTen()
程序與函數不只是將重複程式區塊抽出成獨立區塊,還可以新增程序與函數的參數。
在呼叫時傳入參數值後,相同的程序與函數就可以得到不同的執行結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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